二0一三年刘波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来源: 苏州房产律师 网址:http://www.lawszfc.com/ 时间:2014-05-27 17:05:20
二0一三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二十六件,其中取保候审成功七件,无罪辩护三件,从轻、减轻处罚十二件。极大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范某珊贩卖毒品案,从轻判刑九个月
2012年8月22日吴江市公安局以范某珊涉嫌贩卖毒品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逮捕,2013年3月8日吴江市检察院移送吴江市法院审判,起诉书指控范珊珊伙同他人共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1次,其中范珊珊参与两次,涉案毒品o.6克,审理后判刑9个月。
2、刘某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刑一年一个月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起诉指控刘某伙同卢文强等共八名被告人先后九次在娄葑镇苏州璨宇公司门口及周边地区无辜殴打共15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3、宋某职务侵占罪,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园区公安分局以宋某、陶某、殷某利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分局批准了律师的取保候审申请,园区法院2013年6月25日判处宋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
4、张某杰强奸罪,被取保候审
吴江市公安局以张某杰涉嫌强奸罪将其刑事拘留,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强奸证据不足
,提出辩护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批准了律师的申请。
5、陈某开设赌场罪,被取保候审
苏州某公安分局以陈某开设赌场罪2012年11月24日将其刑事拘留,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
6、唐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罪。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丹阳市公安局以唐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罪,2012年2月29日将其刑事拘留,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同年3月6日, 批准取保候审,同年11月16日开庭审理,当庭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7、刘某雷盗窃案,从轻处罚判七个月
宜兴市检察院指控刘某雷2013年8月31日,伙同其余四名被告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菜市场盗窃作案三起,窃得苹果手机及步步高手机各一部、盗窃现金1500元,共计价值6490元。律师从轻辩护后,刘某雷判刑七个月。
8、王某伟非法持有毒品罪,从轻处罚判七个月
姑苏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10月17日非法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12.8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王某伟有三次盗窃罪被判刑前科,律师辩护后,从轻判刑有期徒刑八个月。
9、倪某某盗窃案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苏州某公安分局以倪青松在饭店吃饭时盗窃他人手包,内有人民币三万元,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当时吃饭情况,认为是嫌疑人将包当成一起吃饭的朋友的包给拿走的,属于认知错误,不应构成犯罪,于是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
10、陈某成抢劫案从轻判刑四年
姑苏区检察院指控陈某成2013年6月25日凌晨三时,伙同廖某奇在观前街,采取暴力手段对邱某某(女)抢劫,劫得挎包一个、手机一部、人民币30元、美元一元。律师辩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11、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取保候审
苏州某公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重伤,脾切除),于2013年5月2日将李某某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批准逮捕,律师介入后,积极和受害人协调,在赔偿了受害人部分损失后,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之后律师申请取保被批准。
12、陈某新强奸案,判刑四年两个月
吴中公安分局以陈某某涉嫌起强奸罪,2013年6月23日将其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逮捕。起诉书指控:陈某某与何某某(女)同租住在横泾街道一房东的相邻两个房间,6月22日23时许,陈某某进入何某某房间,将熟睡的何某某强奸。本案律师介入后,认为仅凭席子擦拭物上有含有陈某某的基因成分,而无其他直接证据,不能认定陈某某构成强奸,法院审理后判决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此案上诉正在审理中。
13、林某意职务侵占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考张某某系苏州某光学仪器公司保安队员,负责该公司进出货物车辆的登记检查及厂区巡逻,2011年8月至9月伙同林某意、考某方、赵某,经与预谋后,利用张某某的保安职务便利先后三次盗得该公司亚克力机种价值二十余万元。此案,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辩护,后林某意被判刑两年。
14、洪某某(女)信用卡诈骗罪,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
洪某某利用信用卡共透支银行人民币12万余元,自首并归还透支款五万元,认罪较好,减轻判处
15、衡某某故意伤害(重伤)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虎丘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衡某某在苏州虎丘区泰山路某公司因卸货与王某某发生争执,后衡某某持铁棍将王某某打伤至其脾脏破裂切除,构成重伤。本应判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律师积极主动争取了被害人的谅解,切达成分期赔偿协议,后减轻处罚,并判缓刑。
16、方某华合同诈骗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2003年方某某伙同朱某某、许某某、张某某、简某某、谢某某、刘某某、何某某利用伪造的武汉某制造厂业务经理、荆州某实业公司销售经理等职务先后骗取苏州华东电器城姜姓经营户等人人民币二十余万元,案发后脱逃,2012年3月归案。审理期间,主动退还当时分得的赃款五万元,律师认为方某某自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实陈述案发事实,应认定自首,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17、廖某志盗窃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8、刘明某强奸罪未遂上海黄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19、徐某行职务侵占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20、黄某入室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1、朱小然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2、周某旭盗窃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3、申某立聚众斗殴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4、上某超抢劫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24、毕某伟抢劫罪吴江区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5、马兵兵境外电信诈骗案姑苏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6、吴文某信用卡诈骗无锡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7、胡东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常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