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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房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与变更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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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私房办理提交的材料:

  1、《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必须填写完全)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核原件,复印件要复印完全)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改、扩建提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所附的《南宁市私房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竣工备案表》和红线图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6、测绘结果及房屋平面图(薄膜图)

  7、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证明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11、在原邕宁县报建的房屋还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登记四至调查表》